期刊信息

  • 刊名:江淮论坛
  • 主办: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 周期:双 月刊
  • 出版地:安徽省合肥市
  • 语种:中文
  • 开本:大16开
  • ISSN: 1001-862X
  • CN:34-1003/G0
  • 复合影响因子:0.588
  • 综合影响因子:0.320
  • 历史沿革:
    曾用刊名:虚与实 & 江淮学刊
    现用刊名:江淮论坛
    创刊时间:1958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浏览 > 2009年 > 第一期 >

论排污权的性质

作者: 王小龙
关键字: 排污权    环境容量使用权    特别法上的物权      
摘要:排污权在世界上首先由加拿大经济学家提出,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排污权交易是一种有效地减少污染的经济激励措施。排污权的客体是环境容量资源,这是一种特殊的物。排污权成立的实质就在于污染物的排放是对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排污权在《物权法》上的实现就是将其构造为“环境容量使用权”,这是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明确排污权的性质才能为排污权交易这一新兴的环境保护措施提供理论基础。
来源: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009号 江淮论坛杂志社 邮编:230051
皖ICP备102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