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信息
- 刊名:江淮论坛
- 主办: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 周期:双 月刊
- 出版地:安徽省合肥市
- 语种:中文
- 开本:大16开
- ISSN: 1001-862X
- CN:34-1003/G0
- 复合影响因子:0.588
- 综合影响因子:0.320
- 历史沿革:
曾用刊名:虚与实 & 江淮学刊
现用刊名:江淮论坛
创刊时间:1958
对复行为犯若干基本问题的检讨
关键字:
复行为犯
“要素行为”
犯罪类型
犯罪既遂
“法益侵害的紧迫性”
实行行为
摘要:张明楷教授否认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某些“预备性质”行为具有“法益侵害的紧迫性”,进而将相关犯罪排除在“复行为犯”之外。然而,该认识存有值得商榷之处;“非牵连型复行为犯”、“松散型复行为犯”、“相对型复行为犯”并无存在的必要;“主要客体侵害说”作为复行为犯既遂的理论标准经不住推敲,“双重客体侵害说”应予倡导。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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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ICP备10200128